Posted in

*ST东爆炸:4年虚增利润3亿日元,筹集非法资金22亿。 4.5万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
受影响股东可登陆新浪股东维权平台进行公司维权登记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
您可以通过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“新浪股东维权”、或者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找到我们。
2025年11月25日晚,北京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*ST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维权)300379)发布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充分揭露了隐藏四年的“财务造假+欺诈发行”黑幕。该公司不仅连续四年虚增利润3亿多元,还依靠虚假数据骗取资金22亿元。目前股票停牌,4.5万名投资者面临退市风险。上海市赵经国律师(执业证书:13101200410820485)新浪股东”。(曹正国律师专栏)
回顾本案,2025年4月14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(以下简称“证监会”)出具的《提起诉讼通知书》(证监申请号0142025025)。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监会提起投诉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、法规。 2025年11月25日,公司及关联方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办公室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2025)21号(以下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东方通被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。 1. 东方阿尔通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年度报告中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。 2、东方通发布的证券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。东通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,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属于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东取在公司刊发的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信息,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属于《证券法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诈发行行为。
新鸿股东理赔团队提醒,东方通信已实施财务欺诈制裁,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动登记理赔:“新浪股东维权平台”。
维权条件:
东方通: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并持仓的投资者,无论2025年4月15日后是否卖出。(注:具体覆盖范围最终由法院确定)(E Protection Portalastern Passage)
(本文由上海信本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合伙人赵经国律师提供)本文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。赵经国律师1999年律师毕业,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,现于大学任教。自2004年起从事律师工作,已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000余件。拥有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争议。曹经国律师曾代表投资者处理多起针对上市公司的诉讼。您的情况已处理或已收到的赔偿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宏健索赔、五线服饰索赔、中国潜水股份索赔、奥拉德索赔、獐子岛索赔、天神娱乐索赔、抚顺特钢索赔、瑞法音响索赔、向易融通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索赔。紫晶存储索赔、泽达益生索赔、安妮股份索赔等)

新浪财经公众号
我们每天24小时播放最新的财经新闻和视频。粉丝更多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(新浪财经)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