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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发证券员工违规推销金融产品交易被出警告信

11月14日,浙江省证监局公布对沉宇先生发出警告信的处罚决定。

公告显示,涉案人员沉宇先生为广发证券员工。其在杭州广发证券富春路证券营业部工作期间,向他人推荐、销售非广发证券发行、销售的金融产品,并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。
浙江省证监局表示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20]20号)第十七条第一款和《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5号)第二十六条的规定。根据《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、第四款规定根据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健全情况》(证监会令第202号),我们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、记入证券期货市场健全档案库等行政监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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